本文目录一览:
- 1、签培训服务期协议是不是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培训期限没有定下来...
- 2、培训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 3、员工入职都要签订培训协议嘛?
- 4、企业法律顾问有什么好处
- 5、有无法规要求员工安全培训必须手签字吗?
签培训服务期协议是不是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培训期限没有定下来...
1、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服务协议是否合法要看三天培训的内容。如果只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岗前培训、轮岗培训、员工通用职业技能拓展性质的培训,则不应签订服务协议;如果是专业技术培训,那就合法。
3、公司培训协议违反劳动法是有效的。通常情况大部分的公司会约定将劳动合同顺延至培训协议的服务期结束。
4、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双方签订以下岗前培训协议,双方约定遵守: 甲方为乙方提供岗前技术培训,(不带薪培训) 乙方培训期从 年月日起至上岗前,培训内容为。
5、可以走。根据《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与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样,不需要前提条件,也不需要合适的理由。
6、第如果你2011年2月离职,那么没有到劳动合同期限,那么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只要你走完这个合法程序,就可以离职,而无需赔偿。第你不需要赔偿。
培训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培训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培训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当双方自愿达成一致、互相有法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且具体明确时,培训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只要培训班签订的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平等签订,而不损害公共利益等,那么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并和员工签培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2,根据新劳动法,公司可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但是不能收取培训费。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因为这个而扣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员工入职都要签订培训协议嘛?
不一定,有些公司为了减少流失率会签,但是需要确认的是:是否真的有培训?如果没有,那这个协议就无效。
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要支付给用人单位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单位提供培训的金额。
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后签订2年的培训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如果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第一,试用期内员工,可提前三天申请辞职。第二,培训时有没有签相关的培训须知等文件或协议。这个是为了证明培训当事人是否了解清楚如果培训后走掉要扣培训费用相关的规定。第三,入职培训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是的,同时需要签订。公司出资的培训,培训前可以与员工签订服务期合同。劳动合同或培训服务期合同中,一般约定合同履行的时间。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有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合同只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附件。
企业法律顾问有什么好处
通过法律顾问的参与,可以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保证交易风险与成本能够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促成企业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企业稳健经营,不断发展壮大。
法律分析:帮助企业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企业要合理运作、正常发展就需要一系列健全的运营机制,企业管理者对经营很在行,但是对于企业内部的风险防范就不那么在行了。这个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顾问来为企业保驾护航。
预测作用。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预测行为的后果使企业处于“有备无患”的良好处境。咨询作用。
同时,可以节约公司成本,很多业务问题可能会在公司内部解决,若咨询律师,可以快速制定法律方案,高效应对解决法律问题,一般也会提供法律培训,提高全公司的守法能力,有助于公司培养员工长远发展。
有无法规要求员工安全培训必须手签字吗?
培训考核结果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考核的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签订安全责任书。但劳动者应当遵守安全规定,根据企业,工厂安全责任书要员工一人签一份。
安全教育培训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并有计划地分层次、分岗位、分工种实施,所有安全教育要有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从法律意见上来讲,在这些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员工是否签字,一般经过上述程序后,并没有规定员工必须签字。从实践操作角度讲,企业或公司最好让劳动者在员工手册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