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中节能是央企还是国企
- 2、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总结
- 3、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_百度...
- 4、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由谁负责组织能源管理状况填报工作
- 5、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 6、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介绍
中节能是央企还是国企
中节能既是国企也是央企。中节能的全称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现为唯一一家主业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中央企业,是中国节能环保领域最大的科技型服务型产业集团。
中节能是央企。中节能的全称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现为唯一一家主业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中央企业,是中国节能环保领域最大的科技型服务型产业集团。
中节能,全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公司前身为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后经过重组,更名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节能专注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最大的科技型服务型产业集团。
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总结
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总结1: 一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如期举行。公司紧紧围绕节能有道,节俭有德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总结1 集团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总结__集团紧紧围绕“绿水青山,节能增效“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是制订 实施方案 ,提供坚实保障。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如张贴节能宣传画、放置节能提示语等,我们成功营造了浓厚的节能氛围。此外,我们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组织了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张贴节能宣传周海报,并观看了相关视频,以提升全体职工的节能意识。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1 认真落实 本次科普宣传周活动项目部制定了节能低碳宣传周活动计划方案,报领导批准后,向各个部门、工区传达了关于xxxx年节能低碳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并对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布置。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同学们进行“节能环保”的教育。
现将20xx年节能低碳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落实 本次科普宣传周活动项目部制定了节能低碳宣传周活动计划方案,报领导批准后,向各个部门、工区传达了关于2013年节能低碳宣传周活动安排2017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总结意见,并对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布置。
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_百度...
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全国超过17000家重点用能单位,包括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大型客运货运企业以及部分大型宾馆饭店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这些企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国总量的60%以上,对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具有关键作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强化政府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推动万家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做出重要贡献。(二)基本原则企业为主,政府引导。
节能自查报告中,节能量的计算遵循特定规则,依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由谁负责组织能源管理状况填报工作
1、第十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能源管理负责人。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明确能源管理部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够满足节能工作需要的能源管理人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源法》第二十九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 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管理人 员,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能源管理员的职责: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 况进行监督、检查。
3、第八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委托具有培训条件的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节能培训。第三章 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第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4、为确保能源消耗量和排放量的准确统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工作。该专人负责能源统计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能源统计的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统计指标和统计周期,并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家能源管理相关规定,设置保存能源统计原始记录。
5、第四章第四条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1、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2、第二十一条规定,用能单位对操作人员进行节能教育,特别是对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节能知识。重点用能单位必须设置专门的能源管理岗位,相关管理人员需具备节能专业背景。
3、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做到修旧利废,挖潜增效。能重复利用的东西坚持再次利用,不丢弃,不舍弃,构成“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气。采购、使用节能产品。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介绍
国务院国资委在2010年4月12日宣布了一项新举措,旨在强化中央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责任与实践。这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旨在推动中央企业积极响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号召,加快经济发展的模式转型。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该办法旨在督促中央企业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依据《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工作有了新的指导依据,这是通过《暂行办法》这一法规实现的。该办法共分为六章,三十两条详细规定,旨在强化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管力度,内容涉及多个关键领域:首先,明确监管职责定位。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4月12日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为进一步督促中央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社会责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资委日前颁布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在节能减排和转变发展方式中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